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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2020 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消防员公告

2020年9月3日   点击人次: 2378   

 

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2020 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消防员公告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办法(试行》(人社部规〔20185 号和《应急管理部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2020 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2020 年第 4 号文件规定,现就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2020 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经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此次我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共招录 415 人,均为男性。按报名通道分:社会青年 139 人、退役士兵 138 人、高校应届毕业生 138 人;按工作去向分: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390 人,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五大队(驻地在南昌市)25 人。具体招录计划见附件 1。

二、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江西省户籍,或系江西省常住人口(持有居住证);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五)年龄为 18 周岁以上、24 周岁以下(出生时间在 1995

年 10 月 1 日至 2002 年 9 月 30 日之间);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 26 周岁(1993 10 1 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放宽至 28 周岁(1991 10 1 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七)身体和心理健康;

(八)具有良好的品行;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招录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以作战部队退役义务兵为主;专项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 2020 年应届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 2018 年、2019 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

三、招录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2020 7 20 23 时至 9 30 18 时,招录对象可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http://),查询浏览招录信息,输入身份证号码、设置有效密码后,完成账号注册和实名认证,进入消防员招录在线报名系统;也可到江西省消防救援队伍各支队、大队、消防救援站,领取宣传资料,现场上网填写报名信息。

招录对象注册的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是维护个人信息、打印准考证、查询招录进度的重要凭据,请勿随意提供他人使用。

(二)报名通道。招录对象进入在线报名系统后,根据个人情况,相应选择社会青年退役士兵”“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通道。其中,退役士兵招录对象必须选择“退役士兵”报名通道, 对隐瞒服役经历选择“社会青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通道的,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招录对象须填写所学专业及专业代码(可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通知公告”栏查询)。

申请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的,须于 9 月 10 日前(以信件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向江西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录办”)寄送书面申请和相关证件证书彩色复印件(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洪城路 966 号省消防救援总队,联系人:周秋生,电话:0791—86558085)。经省招录办组织审核、公示并报应急管理部审批同意后,再办理网上注册报名(标准条件和办理程序见附件 2)。

(三填写报名信息。招录对象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报名须知》,按照系统提示录入报考意向、调剂志愿、学历经历、表彰奖励等信息,并上传证件照片和居住证、退伍证、学历证书等图片。报名证件照片包括本人近期 1 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须为蓝色或白色背景,295×413 像素,JPG JPEG 格式和身份证照片(横向拍摄身份证正、反面,身份证须整体处于居中位置,不留边框,确保清晰,JPG JPEG 格式证件照片需经平台内系统工具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上传。招录对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

报名时,招录对象可按照个人意向选择消防救援队伍或森林消防队伍报名意向栏设有调剂选项,如选择服从调剂,可按个人意向在“同省跨队伍”(志愿在本省的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间进行调剂)、“同队伍跨省”(志愿在所选队伍全国范围内进行调剂)、“跨省跨队伍”(志愿在全国范围内的两支队伍间进行调剂)选项中进行选择。录用时先按照招录对象选择报考省份和报考队伍择优录取。服从调剂人员录取几率更高。

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江西消防”微信公众号和拟报考设区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见附件 3)。

(四)网上初审。网上报名期间,省招录办同步对招录对象报名信息进行初审。报名信息不完整、照片模糊或不规范、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初审不予通过。

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 须由本人在报名系统中提出申请、说明事由,经省招录办审批, 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报名信息不完整、初审未通过的招录对象,可在报名系统中补充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初审发现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招录对象,可在报名系统中提出修改信息申请, 详细说明修改事由,报省招录办审核、应急管理部审批,修改报名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修改报名信息仅限申请 1 次,须于 9 月20 日前申报,9 月 21 日 0 时起不再受理。

(五)参加资格审查现场复核。9 月 21 日 8 时至 10 月 9 日17 时,初审通过的招录对象须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驾驶证、船舶操作证、技能等级鉴定证、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消防救援支队招录点进行现场复核。通过复核的,须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和《消防员招录知情书》(见附件 4)上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

历次消防员招录入职培训后非正当原因退出、政治考核复查不合格和 2019 年第二次消防员招录中公示录用未报到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招录对象可于 10 月 10 日 0 时后,登录消防员招录平台查询资格审查情况。审查不合格的,不再参与招录后续流程。

四、招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后续招录考核。

(一)考核地点。省招录办分别在各设区市设有 1 个招录考核点。招录对象原则上在户籍地或常住地的招录考核点参加测试考核。报考江西省消防救援队伍的,也可根据个人工作地意向选择跨地市考核。报考江西省森林消防队伍的,在户籍地或常住地招录考核点参加考核。

(二)考核项目。考核项目包括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面试、政治考核。

测试考核前,省招录办将根据工作进度,通过消防员招录平台、微信公众号、短信等形式发布通知。招录对象须及时登录消防员招录平台、江西消防及设区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查阅有关通知信息,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考核,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1.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10 12 日至 10 15 日)。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见附件 5体能测试共 4 个单项(项目一经选择不再更换实行量化评分,单项设最高分(15 分), 总成绩最高 40 分,任一单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优秀、良好、中等、一般”实行等次评定,任一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的,予以淘汰。

2.心理测试(10 月 16 日)。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只允许测试一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3.体格检查(10 18 日至 10 21 日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合格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持有异议、申请复检的,于告知体检结果后3 日内到各设区市消防救援支队招录点提交复检申请, 经省招录办和同级卫生部门共同研究,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眼科不合格、结石、文身、检测呈阳性及其他可通过服用药物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4.面试(10 22 日至 10 24 日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 100 分,低于 60 分的列为不合格”并予以淘汰。

5.政治考核(10 26 日至 11 10 日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重点考核招录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存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条款表述情形的,一律不得招录。

五、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11 16 日至 11 24 日)。省招录办根据“社会青年”“退役士兵”、 “高校应届毕业生”三类招录对象的个人体能测试、面试总成绩和直接录用、优先录用规则分别排名,综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岗位适应性测试情况,按照不超过招录计120%的数量分类确定各招录方向拟录用(待补录)人员名单, 在招录平台“通知公告”栏目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  7   个工作日。公示前,组织拟录用人员签订入队承诺书,拒不承诺的,取消录用资格。

直接录用、优先录用规则:1.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考核测试合格的直接录用,优先顺序为学历层次、急需专业(目录见附件 6、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在计划指标内依据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用(下同)。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应为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或应急管理系统相关奖励规定组织实施的立功受奖项目。2.大学专科急需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3. 对中共党员、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表彰的人员、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特殊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录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 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 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三)入职培训(12 月上旬)。各设区市消防救援支队招录点集中组织录用对象到指定培训地点报到,参加为期 1 年的入职培。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 1 个月内退出的,从公示的拟补录人员中按照成绩排名择优补录。

培训期间,培训考核不合格、不服从转段分配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退回;培训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接收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入职培训 1 个月内,组织开展体格检查复查,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检复查范围, 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3 个月内,组织开展政治考核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复审复查合格的,签订入职培训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公示录用后未报到的,取消下一批次消防员招录资格。对入职培训后非正当原因退出的,须返还个人工资,补缴体格复检费、入队交通费、培训伙食费,不得参加今后消防员招录;正式签订接收协议后,非正当原因提前离职的,今后不得参加国家公职人员招录(聘),并记入公民征信系统。

六、消防员职业发展与保障

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培训合格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被江西省消防救援队伍录用的,按照招录考核所在地、招录地用人数量、招录考核成绩和人员类别,确定分配去向。如招录地区录用人员数量超过用人数量的,超出部分在江西省消防救援队伍范围内统一调配。培训结束后,录用人员被评为“入职培训全优队员”的,可在江西省消防救援队伍范围内再次选择分配去向(不受用人数量限制)。

被江西省森林消防队伍录用的,直接分配到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五大队。

消防员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消防员中的优秀业务骨干, 可通过单独招生择优选拔到消防院校定向培养,毕业后提任为指挥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还可通过专门录用干部考试直接提任为指挥员。

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高风险和 24 小时驻勤备战等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属地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待遇,并根据消防救援工作特点建立伤亡附加保险制度(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社会保险、抚恤优待等相关政策出台前,按转制前政策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委与应急管理部联合出台 的《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 号)、《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规〔2019〕4 号)等文件,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伤亡抚恤、退出安置、就业创业、家庭优待、子女入学、住房医疗、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

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 12 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 12 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

七、纪律与监督

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招录对象不需缴纳报名费、体检费、食宿费等工作经费。

(二招录对象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录资格的,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录对象的,以及存有其他扰乱招录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招录对象提高警惕。

(四)省应急管理厅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工作日期间受理相关投诉举报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791-85257295、85257028、86558223。

省招录办政策咨询电话:0791-86558085、86558086。

来电时间:上午 9: 00——11:30;下午 14:30——17:00。

 

附件:1.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计划和用人方向

2.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条件和程序

3.江西省消防救援队伍微信公众号一览表

4.消防员招录知情书

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6.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0年消防员招录急需专业目录

7.江西省各设区市消防救援支队招录点联系方式

 

 

 

江西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20 年 7 月 20 日

 

 

 

 

 

 

 

 

 

 

 

 

 

 

 

 

 

 

 

 

附近 1

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计划和用人方向

 

序号

招录计划和用人方向

消防救援队伍

森林消防队伍

1

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

35

 

 

 

 

 

 

25

2

景德镇市消防救援支队

40

3

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

30

4

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40

5

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

15

6

鹰潭市消防救援支队

50

7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70

8

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

25

9

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

15

10

抚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35

11

上饶市消防救援支队

35

合 计

390(含社会青年 130 名,退役士兵 130 名, 高校应届毕业生 130 名)

25含社会青年 9 名,退役士兵 8 名, 高校应届毕业生 8 名)

 

 

备 注

1.本省消防救援队伍按缺编情况确定用人数量; 森林消防队伍按计划数确定用人数量。

2.各类报名渠道录用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录用计

划数。







 

附件 2

 

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条件和程序

 

一、专业范围和遴选条件

申报特殊专业人才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消防员招录对象,须为用人单位急需紧缺、短期内无法补充的专业人才,且具备消防救援方面相关专业技能(如通信、防化、航空、潜水、消防救援特种车辆维修等)和实战经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28 周岁及以下(1991 年 10 月 1 日以后出生);

(二)相应专业操作岗位 3 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取得国家、军队承认的高级以上等级职业技能资格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二、审批程序

(一个人申请。报名对象向省招录办提交书面申请,提供本人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组织推荐。由省招录办组织资格审核、专业技能测试, 公示无异议后报应急管理部。

(三审批报名。应急管理部审批确定为特殊专业人才招录对象的,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参加后续体格检查、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

(四专项考核。各项招录考核测试合格的,由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集中组织专项技能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附件 3



江西省消防救援队伍微信公众号一览表


 image.png

 


 

附件 4

消防员招录知情书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由原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组建,有着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是一支救民于水火、助民于危难的队伍。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亲自审定队旗、队徽、队服和誓词,明确提出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建队方针,为队伍建设发展指明了方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包括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承担着防范化解重

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大职责,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按照纪律部队标准建设管理,实行 24 小时驻勤备战。消防救援队伍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消防救援总队,市地、州、盟和直辖市城区设消防救援支队,县(市、区、旗设消防救援大队和若干消防救援站;森林消防队伍在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福建、四川、云南、西藏、甘肃、新疆 9 (自治区设森林消防总队,总队下设支队、大队、中队;森林消防局下设大庆航空救援支队、昆明航空救援支队;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在北京、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分设机动大队。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确定的行政编制总规模内,单列消防员专项编制,编制不具体到个人。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培训合格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由录用的总队级单位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 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 12 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 12 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对公示录用后非正当原因退出人员实行相应惩戒措施,公示录用后未报到的,取消下一批次消防员招录资格;入职培训期间退出的,须返还个人工资,补缴体格复检费、入队交通费、培训伙食费,不得参加今后消防员招录;正式签订接收协议后离职的, 此后不得参加国家公职人员招录(聘),并记入公民征信系统。

 

本人已认真阅读《消防员招录知情书》,知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责任务、消防员编制和退出机制,接受驻勤备战、日常管理、教育训练、统一分配模式以及非正当原因退出惩戒办法,志愿报名参加此次消防员招录。

 

 

本人签字:

 

    


 

 

 


 

附件 5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


 

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备注

 

项目

测试成绩对应分值、测试办法

1 分

2 分

3 分

4 分

5 分

6 分

7 分

8 分

9 分

10 分

 

 

 

 

 

 

 

 

 

 

 

 

 

 

男性

 

 

1000 米跑

分、秒

 

4′25″

 

4′20″

 

4′15″

 

4′10″

 

4′05″

 

4′00″

 

3′55″

 

3′50″

 

3′45″

 

3′40″

 

 

 

必考项目

1.分组考核。

2.在跑道或平地上标出起点线,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完成 1000 米距离到达终点线,记录时间。

3.考核以完成时间计算成绩。

4.得分超出 10 分的,每递减 5 秒增加 1 分,最高 15 分。

 

 

 

原地跳高

(厘米)

45

47

50

53

55

57

60

63

65

67

 

 

 

 

 

 

 

 

两项任选一项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考生双脚站立靠墙,单手伸直标记中指最高触墙点(示指高度),双脚立定垂直跳起,以单手指尖触墙,测量示指高度与跳起触墙高度之间的距离。

3.考核以完成跳起高度计算成绩(两次测试,记录成绩较好的 1 次)。

4.得分超出 10 分的,每递增 3 厘米增加 1 分,最高 15 分。

 

 

 

 

立定跳远

(米)

2.09

2.13

2.17

2.21

2.25

2.29

2.33

2.37

2.41

2.45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在跑道或平地上标出起跳线,考生站立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   脚尖不得离开地面,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助跑、垫步或连跳动作, 测量起跳线后沿至身体任何着地最近点后沿的垂直距离。

3.考核以完成跳出长度计算成绩(两次测试,记录成绩较好的 1 次)

4.得分超出 10 分的,每递增 4 厘米增加 1 分,最高 15 分。


 

 

 

 

 

项目

测试成绩对应分值、测试办法

 

备注

1 分

2 分

3 分

4 分

5 分

6 分

7 分

8 分

9 分

10 分

 

 

 

 

 

 

 

 

 

 

 

 

 

 

 

 

 

 

 

男性

 

 

单杠引体向上(次/3 分钟)

2

3

4

5

6

7

8

9

10

11

 

 

 

 

 

 

 

两项任选一项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按照规定动作要领完成动作。引体时下颌高于杠面、身体不得借助振浪或摆动、悬垂时双肘关节伸直;脚触及地面或立柱,结束考核。

3.考核以完成次数计算成绩。

4.得分超出 10 分的,每递增 1 次增加 1 分,最高 15 分。

 

 

俯卧撑

(次/2 分钟)

6

8

10

12

14

16

20

25

30

35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按照规定动作要领完成动作。屈臂时肩关节高于肘关节、伸臂时双肘关节未伸直、做动作时身体未保持平直,该次动作不计数;除手脚外身体其他部位触及地面,结束考核。

3.得分超出 10 分的,每递增 5 次增加 1 分,最高 15 分。

 

 

10 米×4

往返跑

(秒)

 

14″00

 

13″70

 

13″50

 

13″30

 

12″90

 

12″70

 

12″50

 

12″30

 

11″90

 

10″30

 

 

 

 

 

 

 

两项任选一项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10 米长的跑道上标出起点线和折返线,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在折返线处返回跑向起跑线,到达起跑线时为完成 1 次往返。连续完2 次往返,记录时间。

3.考核以完成时间计算成绩。

4.得分超出 10 分的,每递减 0.1 秒增加 1 分,最高 15 分。

 

 

 

100 米跑

(秒)

 

16″70

 

16″40

 

16″10

 

15″80

 

15″50

 

15″20

 

14″90

 

14″60

 

14″30

 

14″00

1.分组考核。

2.在 100 米长直线跑道上标出起点线和终点线,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通过终点线记录时间。

3.抢跑犯规,重新组织起跑;跑出本道或用其他方式干扰、阻碍他人者不记录成绩。

4.得分超出 10 分的,每递减 0.3 秒增加 1 分,最高 15 分

 

 

备注

 

1.总成绩最高 40 分,任一项达不到最低分值的,视为“不合格”。

2.测试项目及标准中的“以上”“以下”均含本级、本数。


 

 

 

 

 

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项目

 

测试办法

 

优秀

 

良好

 

中等

 

一般

 

备注

 

 

 

 

 

 

 

 

 

 

 

 

 

 

 

 

 

 

男性

 

 

 

负重登六楼

 

考生佩戴消防头盔及消防安全腰带,手提两盘 65 毫米口径水带, 从一楼楼梯口登至六楼楼梯口。记录时间。

 

 

1′15″

 

 

1′30″

 

 

1′40″

 

 

1′50″


 

 

 

 

原地攀登六米拉梯

 

 

考生穿着全套消防员防护装具, 扣好安全绳,从原地逐级攀登架设在训练塔窗口的六米拉梯,并进入二楼平台。记录时间。

 

 

 

10″

 

 

 

15″

 

 

 

20″

 

 

 

25″

 

 

两次测 试,记录成绩较好的 1 次

 

 

 

 

黑暗环境搜    寻

 

 

考生穿着全套消防员防护装具, 从长度为 20 米的封闭式 L 型通道一侧进入,以双手双膝匍匐前进的姿势从 L 型通道另一侧穿出。记录时间。

 

 

 

 

38″

 

 

 

 

40″

 

 

 

 

42″

 

 

 

 

45″


 

 

 

 

拖拽

 

 

考生佩戴消防头盔及消防安全腰带,将 60 公斤重的假人从起点线

拖拽至距离起点线   10 米处的终点线

(假人整体越过终点线记录时间。

 

 

 

12″

 

 

 

13″

 

 

 

14″

 

 

 

15″

 

 

两次测 试,记录成绩较好的 1 次

 

 

备注

 

 

任一项达不到“一般”标准的,视为“不合格”。


 

 

 


 

附件 6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2020 年消防员招录急需专业目录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消防救援

 

森林消防

本科

专科

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2



2

机械设计与制造


560101


3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560102


4

土木工程

081001



5

机电一体化技术


560301


6

通信工程

080703


7

化学工程与工艺

081301


8

基础医学

100101K


9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60702

10

运动训练

040202K

660302

11

体育教育

040201

670114K

12

计算机信息管理


610203

13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600409


14

飞机部件修理


600411


15

林学

090501



16

森林保护

090503



17

森林资源保护


510203


18

森林防火指挥与通讯


510208


19

森林消防


680110K



 

 

附件 7

江西省各设区市消防救援支队招录点联系方式

 

序号

单  位

地  址

联系方式

1

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

南昌市红谷滩区丽景路 777 号

 

0791-88890018

2

景德镇市消防救援支队

景德镇市昌江区瓷都大道 839 号

 

0798-8333939

3

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

萍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源东大道 89 号

 

0799-6650016

4

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永泰路 16 号

 

0792-8333682

5

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

新余市渝水区平安路 126 号

 

0790-7090005

6

鹰潭市消防救援支队

鹰潭市月湖区梅枫路 14 号

 

0701-6435625

7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 27 号

 

0797-7391815

8

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

吉安市青原区青原大道 418 号

0796-8186723

15170668103

9

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

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道 56 号

 

0795-3579202

10

抚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抚州市临川区文昌大道 1558 号

 

18779142119

11

上饶市消防救援支队

上饶市信州区吉阳中路 119 号

 

0793-8271121